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

日期:2019-11-25 来源: 编辑:

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


    仪器设备的采购是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,加强对采购的管理有利于提高仪器设备的质量和采购的效率,从而能够更好的为实验室建设服务。根据校有关规定,结合本中心特点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 一、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采购严格遵守《吉林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;若学校无明确规定的部分,按照本办法执行。

  二、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采购前必须填写相关的申请表,并上报学院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。

  三、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在采购过程中要货比三家,从优选择仪器设备。

  四、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的采购均要求签订合同,且合同需要加盖学院或国资处公章。

  五、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在采购过程中,金额在1万以下的,各实验室可自行采购,金额大于1万小于10万的需要实验中心参加,金额大于10万的需要国资处参加。

  六、实验室家具备品的采购,在上报学院且批准后,由校教务处统一负责采购。

  七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实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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